各学院、校外办学点:
根据新华社四川分社的安排,公司2014届春季、秋季毕业生电子摄像时间定于
一、校内摄像程序
1、员工到所在学院成教办公室:填写或完善学籍卡信息;填写毕业生登记表;完清学费;交身份证复印件(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写明专业、学历层次、联系电话)。
2、员工到继续教育处(自强楼三楼):出示所在学院已完清手续的证明;公司财务处已收学费的发票;交摄像费15元(新华社);出示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;验证后摄像。
二、外地摄像程序
分散在外地市州和省外的毕业生,可在当地(新华社指定地点)摄像。登陆新华社四川频道网站(www.sc.xinhuanet.com),点击“四川省高校毕业生图象采集栏目”(网页右上角),查找当地新华社的联系方式,咨询当地的摄像时间和地点。毕业生在收到新华社的相片后,将相片和身份证复印件(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写明系别、专业、学历层次、联系电话),及时邮寄给所在学院成教干事。
三、更改身份证信息注意事项
1、身份证号码因为升位造成重号、错号需更改的毕业生,必须由户籍所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《公民身份号码更正事项告知函》、身份证复印件、本人更改身份证的申请,一式两份交所在学院成教干事。
2、身份证正常升位需要更改身份证号码的,须准备身份证复印件、本人更改身份证的申请,一式两份交所在学院成教干事。
3、需更改姓名的,必须由户籍所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有曾用名的户籍证明、身份证复印件、本人更改名字的申请,一式两份交所在学院成教干事。
4、各学院将上述材料审核无误后,及时交到继续教育处。
四、相关工作要求
1、各学院要及时通知到每个毕业生和校外办学点,告知电子摄像的重要性,并提前做好摄像准备。
2、各学院要仔细核对和完善毕业生的各项信息,督促欠费员工完清学费。
3、各学院或校外办学点在员工摄像期间,须安排相关人员到继续教育处协助处理本学院员工摄像的相关事宜。
五、补摄像安排
因特殊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摄像的应、往届毕业生,可在2013年3月至5月30日期间(周六、周日除外),持本人身份证、员工证(或提供学号)补摄像,并及时将照片交所在学院成教干事,用于办理毕业证书。摄像地址:成都市陕西街34号;联系电话:028—86120800;028—86149424。
六、各学院毕业生摄像时间安排
办学单位 |
摄像时间 |
人数 |
备注 | |
文新学院 |
14日 |
上午8:30——12:00 |
284 |
|
化学学院 |
上午14:30——14:40 |
8 |
| |
旅游学院 |
下午14:40——16:30 |
208 |
| |
物电学院 |
下午16:30——17:40 |
82 |
| |
乐山一职中 |
15日 |
上午8:30——12:00 |
335 |
|
法管学院 |
下午14:30——16:30 |
234 |
| |
政治学院 |
下午16:30——17:40 |
88 |
| |
教科学院 |
16日 |
上午8:30——10:20 |
147 |
|
美术学院 |
上午10:20——12:00 |
150 |
| |
计科学院 |
下午14:30——15:30 |
58 |
| |
音乐学院 |
下午15:30——16:00 |
14 |
| |
体育学院 |
下午15:30——16:00 |
1 |
| |
外国语学院 |
下午16:00——17:00 |
124 |
| |
乐山振兴中职校 |
下午17:00——18:00 |
92 |
| |
生科学院 |
17日 |
上午8:30——9:00 |
47 |
|
数信学院 |
上午9:00——12:00 |
625 |
| |
上午14:30——17:30 |
|
| ||
合 计 |
2496 |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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